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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台湾HS 620193인조섬유제의 것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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인조섬유제의 것

HS 620193中国 → 台湾

目的国关税
无税率数据
营业税(相当于增值税)
5%
通关难度

1概览

  • 目的国关税: 无税率数据 — 与中国虽有贸易协定,但此税号没有更低的优惠税率,适用基本/最惠国税率。
  • 营业税(相当于增值税): 5%
  • 该编码涵盖: 인조섬유제의 것

要点

  • 小额免税:同批货物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征关税、营业税与货物税;同一纳税义务人半年度内超过 6 次的列为频繁进口,不再适用。
  • 营业税 5%,由海关代征;另有推广贸易服务费 0.04%、货物税(限法定项目)与烟酒税。
  • 委托报关业者非强制,纳税义务人可自行报关,但仍须通过关港贸单一窗口以电子方式申报。
  • 快件按完税价格分为 X1(文件)、X2(2,000 元以下免税)、X3(2,001 至 50,000 元应税)、X4(超过 50,000 元,须以一般进口报单申报)。
  • 自大陆进口前,须确认「输入规定」栏是否列有 MW0(不准输入)或 MP1(有条件准许)。个人收货的进口快件,收货人须先完成 EZ WAY 易利委实名认证,海关才受理报关。

出口方要点

  • 出口前须完成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取消。
  • 多数商品不征出口关税,仅《进出口税则》列明的少数商品适用出口关税或出口暂定税率。
  • 出口货物增值税适用零税率或免税,具备资格的企业可按商品编码对应的退税率申报出口退(免)税。
  • 查询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确认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许可(国务院令第 792 号)或法定检验。两用物项许可证管理目录由商务部与海关总署逐年公布。
  • 原产地证书由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用于买方在进口国主张优惠税率。
  • 法定检验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法检目录)为准,在商品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中以 A(进口检验)/B(出口检验)表示,由海关总署以公告动态调整(最近一次: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97 号,2026-07-16 起施行)。申报前请查询该编码的监管条件。

数据日期: 2026-07-29 · 说明基准日: 2026-09

2归类

HS6 品名

  • ko인조섬유제의 것

台湾 税则子目

本站未持有该 HS6 的台湾税则子目数据。

中国 出口侧编码(参考)

    不是你的商品?重新搜索

    数据日期: 2026-07-29

    3关税与税费

    与中国虽有贸易协定,但此税号没有更低的优惠税率,适用基本/最惠国税率。

    无税率数据

    目的地附加费用(内地税与规费)

    关税外约 +5.04%

    关税以外,目的地海关一并征收之税费。每一列均载明计税基础算式、法令依据、基准日与出处。

    项目税率/费率法令依据基准日 · 出处
    推广贸易服务费 0.04%(完税价格(CIF))之 0.04%;应缴金额 100 TWD 以下者不征。0.04%貿易法 第21條之1 · 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 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2024-02-02)数据日期: 2026-09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推廣貿易服務費
    营业税(完税价格(CIF) + 关税)之 5%。5%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41條数据日期: 2026-09財政部關務署 — 海關如何課徵進口貨物營業稅?

    注意事项

    • 推广贸易服务费 0.04% 于应缴金额 100 TWD 以下时不征。本试算不套用该门槛,因无从得知输入之币别。
    • 内地税与输入规定系以各国税则号列订定,非以 HS6 为准。HS6 仅能呈现概略轮廓。
    • 小额或个人货物若改走其他通关管道,税负结果可能不同 — 请参下列管道。
    • 小额免税: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小额免税。
    • 2026-09-09 基准之信息提供。以报关日核定之税率与完税价格为准,请向海关或报关企业确认。
    小额免税门槛

    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小额免税

    同批货物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者免征关税、营业税与货物税。推广贸易服务费因 NT$100 起征门槛,于此区间亦实质不征。

    · 同一纳税义务人于半年度(1–6月/7–12月)内逾 6 次适用者,列为频繁进口,停止免税。

    · 烟、酒及关税配额农产品不论金额均排除适用。

    门槛金额:
    2000 TWD
    法令依据:
    關稅法 第49條
    財政部 — 小額進口貨物免稅規定
    其他通关管道 (3)
    • X2 低价免税快递货物(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实际税率约 0%关税 0%

      以简易申报通关且不课税。仅分配 C1(免审免验)或 C3(货物查验)通关方式。

      适用时机:
      空运快递货物且完税价格 NT$2,000 以下时
      限额:
      2000 TWD/shipment
      空運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
    • X3 低价应税快递货物(NT$2,001–50,000)

      以简易申报通关,惟仍正常课征关税与营业税。涉输入规定、退税、配额、特别关税或特种货物税者,须改用一般进口报单。

      适用时机:
      空运快递货物且完税价格 NT$2,001–50,000 时
      限额:
      2001 TWD/shipment · 50000 TWD/shipment
      空運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
    • EZ WAY(易利委)实名认证 — 个人收货人必办

      寄予个人之进口快递货物,须收货人于 EZ WAY App 完成实名认证(手机门号绑定身分证或居留证号)始受理报关;未认证者不受理报关并至补正为止。依据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17条第3款,自 2020-05-16 起于通关系统查核。

      适用时机:
      收货人为个人之进口快递货物时
      財政部關務署 —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

    仅供参考,非专业建议。实际税费由海关依完税价格与报关日税率核定。货物税与烟酒税仅对条例列举货物课征,非 HS 六位码所能断定。请向关务署或报关业者确认。

    数据日期: 2026-09-09

    • · 营业税=(完税价格+进口税+货物税或烟酒税+烟品健康福利捐)× 5%,依营业税法第 41 条由海关代征。
    • · 推广贸易服务费:完税价格的万分之 4(0.04%)。依贸易法第 21 条之 1 及贸易法施行细则第 17 条办理;应缴金额未超过新台币 100 元的免收。
    • · 货物税:仅对货物税条例所列项目征收,例如电器、车辆、油气、水泥、饮料、平板玻璃与橡胶轮胎;计税基础为完税价格加进口税。
    • · 烟酒税:卷烟每千支新台币 1,590 元、啤酒每升 26 元、蒸馏酒每升每度 2.5 元等;烟品另加健康福利捐每千支 1,000 元。
    • ·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对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客车、飞机、游艇及高价货物征收 10%。

    税费概算

    采用税率
    —
    完税价格
    —
    关税
    —
    推广贸易服务费 0.04% (0.04%)
    —
    营业税
    —
    预估合计
    —

    此为概算。实际金额取决于完税价格审定、归类与原产地认定。

    数据日期: 2026-07-29

    4监管要求

    在本站数据(2026-08-27)中未找到对应该 HS 编码的要求,但这并不保证确实没有要求。

    相关机关

    • 财政部关务署进口通关、税则归类、关税审定与代征营业税、货物税web.customs.gov.tw
    • 关港贸单一窗口进出口报单、输入规定查询与税费缴纳的电子平台portal.sw.nat.gov.tw
    • 国际贸易署货品进出口规定、输入许可证、大陆货物输入管理(MW0/MP1)trade.gov.tw
    • 标准检验局(BSMI)应施检验商品的报验、验证与商品安全标示bsmi.gov.tw
    • 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输入食品边境查验、化妆品产品登录与产品信息档案fda.gov.tw
    • 动植物防疫检疫署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输入检疫aphia.gov.tw

    数据日期: 2026-08-27

    5单证

    中国 出口单证

    • 出口货物报关单
      签发:
      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
      时点:
      货物装运前

      跨境电商出口使用 9610、9710、9810 等专门监管方式代码。

      官方页面
    •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
      签发:
      出口企业
      时点:
      报关时

      载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贸易条件与原产地,也是进口国海关审价的依据。

      官方页面
    • 提单(B/L)或空运单(AWB)
      签发:
      承运人或货运代理
      时点:
      装运后签发

      用于结汇与买方提货,也是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之一。

      官方页面
    • 出口许可证 /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签发:
      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构
      时点:
      属管制或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报关前取得

      两用物项须核查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部分物项另有专门的管制清单。

      官方页面
    •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单证
      签发:
      海关
      时点:
      属法定检验目录商品的,报关前完成

      包括抽样检验、检疫处理与相应证书。

      官方页面
    • 原产地证书
      签发:
      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时点:
      买方在进口国主张优惠税率时

      包括 RCEP、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输往台湾地区的 ECFA 原产地证明书,以及一般原产地证书(CO)。

      官方页面
    • 报关委托协议
      签发:
      出口企业与报关企业
      时点:
      委托代理报关前

      明确双方的申报责任与授权范围。

      官方页面
    • 出口退(免)税申报资料
      签发:
      出口企业
      时点:
      货物报关出口并收汇后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货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与收汇凭证。

      官方页面
    • 订舱单 / 装货单
      签发:
      承运人或货运代理
      时点:
      订舱后取得

      作为货物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与装运的依据。

      官方页面

    台湾 进口单证

    • 进口报单
      签发:
      报关业者或进口人,经关港贸单一窗口传输
      时点:
      自运输工具进口日的次日起 15 日内

      低价快件可改以简易申报单(X1 至 X3)申报;涉及输入规定、退税、配额、特别关税或特种货物税的,须以一般进口报单申报。

      官方页面
    • 小提单(提货单,D/O)
      签发:
      承运人或货运代理
      时点:
      货物抵达后换领

      凭以从集装箱集散站或仓库提取货物。

      官方页面
    • 商业发票
      签发:
      出口人
      时点:
      报关时

      审定完税价格的主要依据,应载明品名、数量、单价、贸易条件与原产地。

      官方页面
    • 装箱单
      签发:
      出口人
      时点:
      报关时

      查验(C3)时作为核对资料。

      官方页面
    • 提单(B/L)或空运单(AWB)
      签发:
      承运人
      时点:
      装运时签发

      与舱单核对,并作为换领小提单的依据。

      官方页面
    • 产地证明书
      签发:
      出口地签发机构
      时点:
      适用优惠税率或输入规定要求时

      自中国大陆输入早收清单货品并拟适用 ECFA 优惠的,须附 ECFA 原产地证明书。

      官方页面
    • 输入许可证
      签发:
      国际贸易署或其他主管机关
      时点:
      货品分类表「输入规定」栏有相应代号时

      无代号的多为免证进口;MW0、MP1 等代号涉及大陆货物的输入管理。

      官方页面
    • 委任书
      签发:
      进口人(纳税义务人)
      时点:
      委托报关业者前

      报关业者据以代办报关、缴税与提货。

      官方页面
    • 检验与查验文件
      签发:
      标准检验局(BSMI)、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
      时点:
      报关同时或报关前

      应施检验商品的报验合格证明;输入食品的查验申请;化妆品的产品登录与产品信息档案(PIF)。

      官方页面

    6流程

    1. 预报货物信息与进仓承运人传输舱单,货物卸船后进入集装箱集散站、码头或保税仓库。
    2. 换领小提单与备齐单证向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换领小提单,备齐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与必要的输入许可证。
    3. 报送进口报单由报关业者或进口人经关港贸单一窗口报送进口报单,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口日的次日起 15 日内。
    4. 通关方式筛选系统筛选为 C1(免审免验)、C2(单证审核)或 C3(货物查验,分人工查验 C3M 与机检 C3X)。属应施检验或查验商品的,须先取得主管机关结果。
    5. 缴纳税费缴纳关税、营业税、货物税(如有)与推广贸易服务费,可在线缴纳,也可按规定申请先放后税。
    6. 放行与提货取得放行通知后从集散站提货。事后仍有更正、退税与海关事后稽核等程序。
    1. 舱单与进仓航空公司传输舱单,货物进入航空货运集散站。
    2. 备齐单证与报送报单备齐单证后经关港贸单一窗口报送进口报单,同样适用 15 日申报期限。
    3. 通关方式与查验按 C1/C2/C3 分流;属 BSMI 或 TFDA 管理商品的,须完成报验或查验程序。
    4. 缴税缴纳关税、营业税与相关规费。
    5. 放行提货从航空货运集散站提取货物。
    1. 快件分类按完税价格分为 X1(进口快递文件)、X2(低价免税,NT$2,000 以下)、X3(低价应税,NT$2,001~50,000)、X4(高价,超过 NT$50,000)。X1 至 X3 仅适用 C1(放行)或 C3(验货)通关方式,X4 则 C1、C2、C3 均有可能。
    2. 简易申报或一般报单X1 至 X3 可用简易申报单申报;X4 及涉及输入规定、退税、配额、特别关税或特种货物税的,须以一般进口报单申报。
    3. 免税与频繁进口判断完税价格 2,000 元以下的免税,但同一纳税义务人半年度内超过 6 次的列为频繁进口,此后不再适用免税。烟、酒与关税配额农产品不适用。
    4. 缴税应税的由快递企业代为缴纳后向收货人收取,或由收货人自行缴纳。
    5. 应施检验商品跨境网购的电器等应施检验商品,仍须按规定报验或申请免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放行并可能受罚。
    6. 收货人实名认证(EZ WAY)个人为收货人的进口快件,依《空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第 17 条第 3 款,收货人须用「EZ WAY 易利委」APP 完成手机号绑定身份证号或居留证号的实名认证。海关通关系统自 2020 年 5 月 16 日起核验快件报关委托;申报的进口人未经实名认证的,海关不受理报关,直至补正。
    1. 入境申报旅客携带应税或应申报物品入境的,走红色通道并填写申报单。
    2. 免税额度成年旅客的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完税价格总值在新台币 35,000 元以下的免税(自 2024-06-26 起由原 20,000 元上调)。另酒类 1.5 升(不限瓶数,年满 18 岁)、卷烟 200 支或雪茄 25 支或烟丝 1 磅(年满 20 岁)免税;在境外即为旅客本人所有并已使用过的物品,单件或一组完税价格在 10,000 元以下的另予免税。但有明显带货营利行为,或经常出入境者(30 日内出入境 2 次以上或半年内 6 次以上),不适用 35,000 元免税额。依据为《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11 条。
    3. 商业性货物非自用的商业性货物即使随身携带,仍须按一般进口程序报关,并符合输入规定与检验要求。
    4. 缴税超出免税额度的部分在入境时由海关审定价格并当场缴纳。
    显示 中国 出口侧流程
    1. 资质与前置查询完成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与出口退税相关备案;查询商品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与出口退税率,判断是否需要许可证或法定检验。
    2. 订舱、备货与办证订舱并取得装货单,完成包装与唛头;办理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许可与出境检验检疫。
    3. 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以前,经单一窗口提交(海关总署令第 277 号第 7 条)。可自行申报,也可委托报关企业办理。
    4. 查验与检验检疫配合海关查验,属法定检验商品的完成检验检疫程序。
    5. 放行与装船离境海关放行后装船离境,取得提单与报关单结关信息。
    6. 收汇与退税办理收汇,并按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单证与信息须相互匹配。

    7难度

    没有该目的国的难度数据。

    数据日期: 2026-09-07

    8案例

    持有案例:韩国 9 件美国 1317 件台湾 0 件中国 —

    先列出目的国核定机关的案例,并按日期由新到旧排序。相似案例本身并不等于同一归类。

    台湾 案例(目的国)

    未持有 台湾 案例。

    中国 案例(出发国)

    中国 没有公开的商品归类案例库,因此没有可显示的案例。

    显示其他国家的案例(20 件)

    来源: 台湾财政部 — 海外网购虽容易 频繁进口要留意 · 台湾关务署 — 海关如何课征进口货物营业税 · 台湾关务署 — 进口货物应缴之税费有哪些 · 台湾关务署 — 大陆物品准许输入项目为何 · 台湾台北关 — 进口快递货物简易申报应注意及配合事项 · 台湾财政部法规系统 — 空运快递货物简易申报通关作业规定 · 台湾国际贸易署 — 大陆物品输入特别规定查询 ·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 — 化妆品产品登录专区 · 台湾财政主管部门法规系统 — 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 11 条免税范围) · 台湾关务署 — 快递收货人实名认证(EZ WAY) · 台湾国际贸易主管机关 — 大陆物品之输入管理规定(MW0、MP1 定义) · 台湾国际贸易主管机关 — 推广贸易服务费(费率与计费基础) · 台湾全国法规资料库 — 《关税法》第 16 条(进口报关期限) · 台湾全国法规资料库 — 《海关进口税则》总则(三栏税率的适用对象) ·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海关总署网上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企业备案与申报) · 海关总署 · 商务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出口退(免)税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 792 号,2024-12-01 施行) · 中国商务部 — 2026 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 年第 91 号公告) · 中国国务院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 277 号,2025-05-01 施行) · 中国财政部关税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12-01 施行) · 中国司法部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47 号,2013 年修订)第 3 条法检目录

    身份: 个人/小卖家 — 会改变页面强调的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