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tariff
简体中文
美国 → 韩国HS 150420鱼类油脂及其馏分物(鱼肝油除外)建议委托报关行

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 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鱼类油脂及其馏分物(鱼肝油除外)

HS 150420美国 → 韩国

目的国关税
0%
FTA 협정세율 - 미국
增值税(부가가치세)
10%
通关难度

1概览

  • 目的国关税: 0% (FTA 협정세율 - 미국, 1504200000)
  • 增值税(부가가치세): 10%
  • 该编码涵盖: 鱼类油脂及其馏分物(鱼肝油除外)

要点

  • 小额物品免税:物品价格 150 美元以下的自用物品,美国原产的依韩美 FTA 为 200 美元以下。快件按物品价格分为清单通关(150 美元以下,自美国为 200 美元以下)、简易进口申报(超过 150 美元至 2,000 美元)与一般进口申报(超过 2,000 美元);同日同一寄件人,或将一份提单拆分的,合并计算征税。
  • 进口增值税 10%,计税基础为完税价格加关税(再加个别消费税等)。
  • 委托关税士并非强制。货主可自行在 UNI-PASS 申报,个人进口须有个人通关专用号码。
  • 适用 FTA 优惠税率须备有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美国原产适用美韩 FTA,中国大陆原产可选中韩 FTA 或 RCEP;韩国与台湾地区之间没有协定,适用基本税率或 WTO 税率。
  • 是否属要件核查对象按 HS 编码而定。食品、化妆品、电气用品与通信设备须先完成主管部门程序,通关才能继续。

出口方要点

  • 没有出口关税;美国无增值税,因此也没有出口退税制度。
  • 同一票货物中任一 Schedule B 或 HTS 项下价值超过 2,500 美元,或无论金额需要许可时,须在 AESDirect 申报 EEI;AES 返回的 ITN 须在装载前交付承运人。
  • 申报用归类以 Schedule B 为准;可能受 EAR 管制的物项应先判定 ECCN。
  • 装运前应以 OFAC 特别指定国民(SDN)名单及 BIS 的 Entity List、Denied Persons List 筛查所有当事人。
  • 出口记录依 15 CFR 30.10 一般自出口日起保存五年。

数据日期: 2026-02-12 · 说明基准日: 2026-09

2归类

HS6 品名

  • enFats and oils and their fractions, of fish, other than liver oils
  • zh_hant魚類油脂及其餾分物(魚肝油除外)
  • zh_hans鱼类油脂及其馏分物(鱼肝油除外)

韩国 税则子目

子目品名
1504200000어류의 지방과 기름 및 그 분획물[간유(肝油)는 제외한다]
美国 出口侧编码(参考)
  • 1504.20.20.00Cod
  • 1504.20.40.00Herring
  • 1504.20.60Other
  • 1504.20.60.20Menhaden
  • 1504.20.60.40Other

韩国 案例前三条

  • Fish oil, Rich in Omega-3 Acidsㅇ 물품개요 - 투명한 미황색 정제어유(멸치유) - 용도 : 의약품(정맥 투여 영양제, SMOFlipid*) 제조 원료 * SMOFlipid : Soybean oil, MCT oil, Olive oil, Fish oil를 혼합한 정맥용 수액으로 비경구 영양요법을 필요로 하는 환자에게 에너지와 필수지방산 등을 ...
  • Salmon oil; Salmopet Salmon Oil(살모펫 연어오일)연어유에 산화방지제(비타민 E, 로즈마리 추출물)를 혼합(0.2% 미만)한 황갈색계 투명 오일상을 플라스틱 용기에 소매포장한 것(내용량 : 300㎖)- 용도 : 사료용 ※품목분류는 수출입신고 당시의 물품 상태에 따라 변경될 수 있음
  • Salmon oil; Omego;○ 황갈색계 반투명 오일상의 어유(연어유) - 용도 : 건강기능식품 제조용 등 ※ 품목분류는 수출입신고 당시의 물품상태에 따라 변경될 수 있음.

不是你的商品?重新搜索

数据日期: 2026-02-12

3关税与税费

美国原产可适用的税率

子目品名기본세율WTO 협정세율(양허세율)FTA 협정세율 - 미국
1504200000어류의 지방과 기름 및 그 분획물[간유(肝油)는 제외한다]3%4%0%

目的地附加费用(内地税与规费)

关税外约 +10%

关税以外,目的地海关一并征收之税费。每一列均载明计税基础算式、法令依据、基准日与出处。

项目税率/费率法令依据基准日 · 出处
增值税(VAT)(完税价格(CIF) + 关税)之 10%。10%부가가치세법 (수입재화의 과세표준)数据日期: 2026-09부가가치세법 —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注意事项

  • 内地税与输入规定系以各国税则号列订定,非以 HS6 为准。HS6 仅能呈现概略轮廓。
  • 小额或个人货物若改走其他通关管道,税负结果可能不同 — 请参下列管道。
  • 小额免税:自用小额物品免税 150 美元(自美国发货 200 美元)。
  • 2026-09-09 基准之信息提供。以报关日核定之税率与完税价格为准,请向海关或报关企业确认。
小额免税门槛

自用小额物品免税 150 美元(自美国发货 200 美元)

作为门槛之「货物价格」包含发送国之税费、内陆运费与保险费,但不含至韩国之国际运费与保险费。一旦超过门槛即丧失免税,全额(含国际运费)课税。

· 仅适用于认定为自用之物品。供销售或超过自用认定数量者不适用。

· 合并课税:同一发货人同日到货之件数,或将单一提单刻意分拆者,合并课税。

门槛金额:
200 USD
法令依据:
관세법 제94조제4호 · 관세법 시행규칙 제45조제2항제1호 · 수입통관 사무처리에 관한 고시(관세청고시 제2024-43호) 제67조·별표11, 제68조
찾기쉬운 생활법령정보(법제처) — 해외직구 관·부가세
其他通关管道 (3)
  • 清表通关(快递,货价 150 美元以下;自美国 200 美元以下)实际税率约 0%关税 0%

    以快递业者提出之清表通关,免办进口报关并免征关税与增值税。个人须有个人通关固有号码;药品、健康机能食品等排除项目改采简易申报。

    适用时机:
    快递货物、供自用且非排除项目时
    限额:
    150 USD/shipment
    관세청 — 특송물품 통관
  • 简易进口申报(货价逾 150 美元至 2,000 美元)

    课征关税与增值税,仅申报书格式简化,税率与一般申报相同。

    适用时机:
    货价超过免税门槛且在 2,000 美元以下时
    限额:
    150 USD/shipment · 2000 USD/shipment
    관세청 — 특송물품 통관
  • 简易税率(旅客携带品、邮包、快递物品;关税法第81条)实际税率约 15%

    以单一税率合并关税与内地税。常见级距为一般货物 15%、毛皮衣着与毛皮制品 19%、皮革与纺织制品 18%、人参 21%;珠宝、钟表、提包等高价品就超过基准金额部分课 45%。确切级距请查关税法施行令附表。酒类与烟品不适用,仍按各税目课征。

    适用时机:
    旅客随身行李、邮包、托运或另寄物品时
    찾기쉬운 생활법령정보(법제처) — 통관절차 알아보기 · 세금납부

仅供参考,非专业建议。实际税额由韩国海关依报关受理日之税率与完税价格核定。个别消费税与酒税仅对法定列举货物课征,HS 六位码无法断定是否属于列举货物。请向韩国关税厅(125)或报关行确认。

数据日期: 2026-09-09

  • · 计税基础=完税价格(CIF)+关税+个别消费税、酒税、教育税、农渔村特别税(如有)。
  • · 关税按税则所定可适用税率计算:基本税率(A)、WTO 税率(C)或 FTA 协定税率。
  • · 简易税率是将关税与国内税合并计算的税率,适用于旅客与机组人员携带物品、邮件、托运或后送的自用物品(关税法第 81 条)。适用货物与各档税率订于关税法施行令第 96 条及该令附表 2;免税或减税货物、供出口生产的原材料、从量税货物、关税厅长指定的商业数量与高价品,以及货主申请不适用的,均不适用。
  • · 个别消费税只对法定项目征收,例如部分化妆品、贵金属与汽车;酒类另征酒税与教育税。
  • · 企业通常可将进口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因此最终负担在企业与个人之间并不相同。

税费概算

采用税率
0%
完税价格
—
关税
—
增值税(VAT)
—
预估合计
—

此为概算。实际金额取决于完税价格审定、归类与原产地认定。

数据日期: 2026-02-12

4监管要求

  • 1504200000수입식품안전관리 특별법
    主管机关:
    식품의약품안전처
    所需文件:
    수입식품등 수입신고확인증
  • 1504200000야생생물 보호 및 관리에 관한 법률(허가)
    主管机关:
    유역(지방)환경청
    所需文件:
    국제적멸종위기 동식물 수입허가서

相关机关

  • 韩国关税厅(KCS)进口通关、关税核定与征收、原产地及要件核查customs.go.kr
  • UNI-PASS国家关税综合信息网:进口申报、个人通关专用号码申请、通关进度查询unipass.customs.go.kr
  • 关税厅 FTA 门户各协定的原产地证明方式、税率查询与事后适用说明customs.go.kr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进口食品、健康机能食品、化妆品、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进口要件mfds.go.kr
  • 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与产品安全信息中心电气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所定 KC 安全认证与安全确认safetykorea.kr
  • 国立电波研究院(RRA)电波法所定广播通信设备适合性评估rra.go.kr

数据日期: 2026-08-27

5单证

美国 出口单证

  • 商业发票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随货附送

    载明买卖双方、品名、数量、价值、币种、贸易条件与原产地;进口国海关同样会查看该单证。

    官方页面
  • 装箱单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随货附送

    逐箱内容、重量、体积与唛头。

    官方页面
  • 提单(B/L)或空运单(AWB)
    签发:
    承运人或货运代理
    时点:
    装运时签发

    运输合同凭证;海运提单同时具有物权凭证性质。

    官方页面
  • 电子出口信息(EEI)与 ITN
    签发:
    出口商或受权代理人,在 ACE 内 AESDirect 申报
    时点:
    装载前,按运输方式的期限

    当单一 Schedule B 或 HTS 项超过 2,500 美元或需要许可时应申报,ITN 为申报凭证。

    官方页面
  • 托运人指示书(SLI)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由货运代理代为申报时

    授权货运代理为代理人,并提供 AES 申报所需数据。

    官方页面
  • 出口许可证
    签发:
    工业安全局(BIS,EAR)或国防贸易管制局(DDTC,ITAR)
    时点:
    ECCN 或 USML 类别与目的地要求时,于出口前取得

    部分情形可适用许可例外;许可证号或例外条款须填入 AES 申报。

    官方页面
  • 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签发:
    出口商或生产商
    时点:
    提供买方用于其进口优惠申报

    美韩 FTA 采自我证明、无固定格式。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无适用协定。

    官方页面
  • 自由销售证明(CFS)或 FDA 出口证书
    签发: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或州政府机构
    时点:
    进口国主管机构要求时

    发往韩国、台湾地区或中国大陆的食品、膳食补充剂、化妆品、药品与医疗器械常被要求。

    官方页面
  • 委托货运代理的授权书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货运代理开始作业前

    货运代理据此以受权代理人身份申报 EEI 并对 CBP 办理相关事务。

    官方页面

韩国 进口单证

  • 进口申报单(수입신고서)
    签发:
    货主或关税士,通过 UNI-PASS 电子申报
    时点:
    货物存入保税区后(也可在入港前申报)

    格式与填报要求由进口通关作业公告规定。属无纸化(P/L)申报的免附单证。

    官方页面
  • 进口申报受理证(수입신고필증)
    签发:
    海关
    时点:
    申报受理时签发

    提货的依据,也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与成本凭证。

    官方页面
  • 商业发票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申报时

    审定完税价格的主要依据,贸易条件、币种、单价与总价须明确。

    官方页面
  • 装箱单
    签发:
    出口商
    时点:
    申报时

    查验货物时作为核对资料。

    官方页面
  • 提单(B/L)或空运单(AWB)
    签发:
    承运人或货运代理
    时点:
    装运时签发

    运输与提货权利的凭证,并与舱单核对。

    官方页面
  • 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
    签发:
    出口国签发机构,或出口商自行签署
    时点:
    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时

    韩美 FTA 采自主证明,韩中 FTA 采机构签发,RCEP 按协定规定的方式办理。进口申报受理后也可申请事后适用协定税率,期限为受理日起 1 年内(FTA 关税特例法第 9 条第 1 款);因税则号列变更而更正申报等例外情形,则为各该事由发生日起 45 日内(同法施行令第 5 条第 3 款)。

    官方页面
  • 进口要件证明文件
    签发: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国家技术标准院、国立电波研究院等
    时点:
    申报前或与申报同时

    例如进口食品申报确认证、化妆品相关文件、电气及生活用品的 KC 安全认证或安全确认文件、通信设备的适合性评估文件。

    官方页面
  • 个人通关专用号码(개인통관고유부호)
    签发:
    关税厅
    时点:
    个人进口前先行申请

    个人名义进口时代替居民登记号使用的 13 位号码。

    官方页面
  • 营业执照(사업자등록증)
    签发:
    国税厅
    时点:
    企业进口时

    与贸易业专用号码一并用于确认进口商身份。

    官方页面

6流程

  1. 入港与舱单申报船公司或货运代理在入港前报送舱单,入港后办理卸货申报。
  2. 存入保税区货物存入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保税仓库。自此即可申报;有时效要求时可采用入港前或开航前申报。
  3. 进口申报货主自行或委托关税士在 UNI-PASS 申报,填报 HS 编码、完税价格、原产地、主张的税率(含协定税率)与是否属要件对象。
  4. 单证审核与货物查验申报分为无纸化(P/L)、单证审核与货物查验三种。属要件对象的,须待主管部门确认完成才能继续。
  5. 缴纳税款缴纳关税、增值税与其他应纳国内税。提供担保的可采事后缴纳,包括按月汇总缴纳。
  6. 受理与提货签发进口申报受理证后即可从保税区提货。受理后另有更正、退税等程序。
  1. 入境与卸机申报航空公司报送舱单并办理卸机申报,货物存入机场保税货运站。
  2. 进口申报在 UNI-PASS 申报,与海运相同可采用入港前申报。
  3. 审核、查验与要件确认属要件对象的须取得主管部门确认。空运处理速度快,要件确认常成为瓶颈。
  4. 缴税与受理缴纳税款后取得进口申报受理证。
  5. 提货从机场保税区提取货物。
  1. 快件通关清单快递企业在货物抵达前将通关清单报送海关。个人进口的,清单必须载明个人通关专用号码。
  2. 确定通关方式快件按物品价格分别以清单通关(150 美元以下,自美国为 200 美元以下)、简易进口申报(超过 150 美元至 2,000 美元)或一般进口申报(超过 2,000 美元)办理。药品、韩药材、属检疫对象的农林畜水产品、健康功能食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食品类、酒类、烟草类、部分化妆品,以及电波法规定的广播通信器材,不论金额均不适用清单通关。
  3. 免税判断物品价格 150 美元以下(美国原产为 200 美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征关税与增值税。同日同一寄件人,或将同一运输单据拆分的,合并判断。健康功能食品、药品另订自用认定数量上限,例如健康功能食品 6 瓶、药品 6 瓶或按用法的 3 个月用量。
  4. 征税与缴纳超过免税门槛的按全额征收关税与增值税,小额自用物品可适用简易税率。实务上多由快递企业先行垫付再向收件人收取。
  5. 放行与派送通关完成后由快递企业派送。属要件对象的,在要件确认完成前留存保税区。
  1. 旅客行李申报入境时填写旅客携带物品申报单或使用移动端申报,申报应税物品。
  2. 免税额度基本免税范围为旅客在境外取得物品价格合计 800 美元。另酒类 2 升以下且 400 美元以下、卷烟 200 支、香水 100 毫升、电子烟尼古丁液 20 毫升也予免税;未满 19 岁者不适用酒类与烟草免税范围。依据为关税法施行规则第 48 条。
  3. 主动申报超过免税范围而主动申报的,减征关税 30%(设有减征上限)。未申报被查获的,加征应纳税额 40% 的加算税;2 年内 2 次以上的为 60%。
  4. 商业性货物以销售为目的的商业性货物,即使随身携带入境仍应办理一般进口申报,属要件对象的还须完成要件确认。
显示 美国 出口侧流程
  1. 归类与名单筛查确定 Schedule B 编码,核查该物项是否列入商业管制清单(ECCN)或属 USML,并以 OFAC 与 BIS 名单筛查买方、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
  2. 订舱与备齐单证向承运人或货运代理订舱,备齐商业发票、装箱单与托运人指示书,并取得适用的出口许可证。
  3. 申报 EEI在货物装船前至少 24 小时通过 AESDirect 申报 EEI,并记录系统返回的 ITN。
  4. 进场与装船将货物送交码头。承运人在出口舱单中引用 ITN;未取得 ITN 不应装船。
  5. 离港与寄送单证开航后取得提单,并将装运单证与原产地声明寄交买方,供其办理进口通关。
  6. 记录保存出口记录一般自出口日起保存五年;装运内容变更时应更正 AES 申报。

7难度

建议委托报关行

分数: 0.74

这是依公开数据计算的信号,并非咨询意见。

判定理由

  • regime[MFDS] 수입식품안전관리 특별법 — 영업등록 + 해외제조업소 등록 + 수입신고须办理韩国进口销售业登记、国外生产厂登记、逐批进口申报,首次进口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并加注韩文标签。impfood.mfds.go.kr2026-09-07
  • requirement目的国进口要求 2 件:야생생물 보호 및 관리에 관한 법률(허가), 수입식품안전관리 특별법unipass.customs.go.kr2026-09-07

组成

进口要求0.76야생생물 보호 및 관리에 관한 법률(허가) unipass.customs.go.kr수입식품안전관리 특별법 unipass.customs.go.kr要求法令 2 件 · 下位 HS10 1/1 件适用 customs_v0.sqlite:kr_requirements (UNI-PASS API029 세관장확인대상)
归类模糊度0.44KR 归类决定案例 9 件 · 分散于 1 个下位税号 unipass.customs.go.kr美国 CROSS 9 件中,涉及多个税号者占 56% · 同案一并审视的其他 HS6 共 4 个 rulings.cbp.gov
管制制度0.87수입식품안전관리 특별법 — 영업등록 + 해외제조업소 등록 + 수입신고 impfood.mfds.go.kr
美国 出口侧备注: 无美国出口 PGA 对应(EAR 与制裁筛查仍须另行确认)。 cbp.gov

数据日期: 2026-09-07

8案例

持有案例:韩国 9 件美国 9 件台湾 0 件中国 —

先列出目的国核定机关的案例,并按日期由新到旧排序。相似案例本身并不等于同一归类。

韩国 案例(目的国)

显示最新 9 件

  • 관세평가분류원Fish oil, Rich in Omega-3 Acidsㅇ 물품개요 - 투명한 미황색 정제어유(멸치유) - 용도 : 의약품(정맥 투여 영양제, SMOFlipid*) 제조 원료 * SMOFlipid : Soybean oil, MCT oil, Olive oil, Fish oil를 혼합한 정맥용 수액으로 비경구 영양요법을 필요로 하는 환자에게 에너지와 필수지방산 등을 ...核定编码: 1504200000日期: 2023-01-04文号: CLIP-0072022003807
  • 관세평가분류원Salmon oil; Salmopet Salmon Oil(살모펫 연어오일)연어유에 산화방지제(비타민 E, 로즈마리 추출물)를 혼합(0.2% 미만)한 황갈색계 투명 오일상을 플라스틱 용기에 소매포장한 것(내용량 : 300㎖)- 용도 : 사료용 ※품목분류는 수출입신고 당시의 물품 상태에 따라 변경될 수 있음核定编码: 1504200000日期: 2022-03-24文号: CLIP-0072021003982
  • 관세평가분류원Salmon oil; Omego;○ 황갈색계 반투명 오일상의 어유(연어유) - 용도 : 건강기능식품 제조용 등 ※ 품목분류는 수출입신고 당시의 물품상태에 따라 변경될 수 있음.核定编码: 1504200000日期: 2020-10-06文号: CLIP-0072020004287
  • 관세평가분류원Fish oil; SUPER DHA 1000;;;CANADA미황색 투명 액상의 어유 100%를 젤라틴캡슐에 충전한 것을 플라스틱용기@§에 소매포장(1,000mg*200capsule/bottle)核定编码: 1504200000日期: 2005-01-21文号: CLIP-0072005871550
  • 중앙관세분석소Salmon oil연어유를 젤라틴 캡슐에 넣어 소매포장(210캡슐/병)核定编码: 1504200000日期: 2002-10-24文号: CLIP-0082002800851
再显示 4 件

美国 案例(出发国)

显示最新 9 件

再显示 4 件

来源: 韩国关税厅 — 进口通关 · 韩国法制处 Easy Law — 海外网购的关税与增值税计算 ·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 关税法与关税法施行规则 · 韩国关税厅 UNI-PASS · 韩国关税厅 FTA 门户 · 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 — 产品安全认证 ·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 · 韩国关税厅 — 快件通关(清单通关/简易进口申报/一般进口申报标准) · 韩国关税厅 — 旅客携带物品通关(免税范围、主动申报减征、加算税) · 韩国关税厅 — 2025 FTA 常见申诉案例集(协定税率事后适用期限) · 韩国法制处 easylaw — 海外直购:药品与健康功能食品 ·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 《关税法》第 81 条、《关税法施行令》第 96 条及附表 2(简易税率) · Census Bureau: Foreign Trade Regulations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 eCFR: 15 CFR part 30, Foreign Trade Regulations · CBP: Automated Export System (AES) ·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Electronic Export Information (EEI) ·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 Census Bureau: Schedule B search engine · eCFR — 15 CFR 30.4:电子出口信息(EEI)申报程序与各运输方式期限 · eCFR — 15 CFR 30.10:出口资料保存五年

身份: 报关行 — 会改变页面强调的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