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韩国 通关说明
概览
- · 小额物品免税:自用货物物品价格 150 美元及以下免税;美国原产货物依美韩 FTA 为 200 美元及以下。同一寄件人同日寄出的货物合并计算。
- · 进口增值税 10%,计税基础为完税价格加关税(再加个别消费税等)。
- · 委托关税士并非强制。货主可自行在 UNI-PASS 申报,个人进口须有个人通关专用号码。
- · 适用 FTA 优惠税率须备有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美国原产适用美韩 FTA,中国大陆原产可选中韩 FTA 或 RCEP;韩国与台湾地区之间没有协定,适用基本税率或 WTO 税率。
- · 是否属要件核查对象按 HS 编码而定。食品、化妆品、电气用品与通信设备须先完成主管部门程序,通关才能继续。
流程
中国 出口侧
出口企业须先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原先单独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已随 2022 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取消,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不再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单可由发货人自行申报,也可委托已备案的报关企业代理申报。
多数商品出口不征关税,只有《进出口税则》中列明的少数商品适用出口关税或出口暂定税率。出口货物在增值税上适用零税率或免税,具备资格的出口企业可按商品编码对应的退税率申报出口退(免)税。
出口管制方面,《出口管制法》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构成基本框架,列入管制清单的物项须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另有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逐年公布。商品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判断是否需要许可、检验或检疫的入口。
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商品,出口前须经海关实施出境货物检验检疫。买方若要在进口国主张优惠税率,可由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签发相应的原产地证书,例如 RCEP、中韩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或输往台湾地区早收清单货品的 ECFA 原产地证明书。
韩国 进口侧
韩国的进口通关由关税厅(KCS)通过电子通关系统 UNI-PASS 办理。货物抵港后办理卸货申报并存入保税区,进口申报经受理、税款缴清后,凭进口申报受理证(수입신고필증)提货。有时效要求时也可在入港前甚至开航前申报。
关税以 CIF 完税价格征收,另加 10% 进口增值税(부가가치세)。视商品不同,可能另征个别消费税、酒税、教育税与农渔村特别税。小额自用物品则可适用关税法第 81 条的简易税率,将关税与国内税合并为单一税率。
小额物品免税适用于自用货物:物品价格在 150 美元及以下的免税,美国原产货物依美韩 FTA 放宽至 200 美元及以下。法律依据是关税法第 94 条第 4 项、同法施行规则第 45 条第 2 款第 1 项,以及进口通关作业公告第 67 条、第 68 条与附表 11。同一寄件人同日寄出、或人为拆分的货物将合并计算。
申报可由货主自行办理(자가통관),也可委托持照关税士(관세사)。个人进口须先取得个人通关专用号码(개인통관고유부호)。申报时一并核查食品卫生法、化妆品法、《电气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KC)与电波法等单行法规的进口要件。
该路线的优先类目
成衣(针织与梭织)
玩具与儿童用品
小家电与消费电子
移动电源与锂电池
其他路线
来源: 韩国关税厅 — 进口通关 · 韩国法制处 Easy Law — 海外网购的关税与增值税计算 ·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 关税法与关税法施行规则 · 韩国关税厅 UNI-PASS · 韩国关税厅 FTA 门户 · 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 — 产品安全认证 ·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 ·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海关总署网上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企业备案与申报) · 海关总署 · 商务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出口退(免)税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