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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台湾 通关说明

概览

  • · 小额免税:同批货物完税价格新台币 2,000 元以下免征关税、营业税与货物税;同一纳税义务人半年度内超过 6 次的列为频繁进口,不再适用。
  • · 营业税 5%,由海关代征;另有推广贸易服务费 0.04%、货物税(限法定项目)与烟酒税。
  • · 委托报关业者非强制,纳税义务人可自行报关,但仍须通过关港贸单一窗口以电子方式申报。
  • · 快件按完税价格分为 X1(文件)、X2(2,000 元以下免税)、X3(2,001 至 50,000 元应税)、X4(超过 50,000 元,须以一般进口报单申报)。
  • · 自中国大陆进口前,务必查询货品分类表「输入规定」栏是否列有 MW0 或 MP1。

流程

韩国 出口侧

韩国对一般货物不征出口关税。出口通关是向海关申报的程序:出口商自行或委托持照关税士,在 UNI-PASS 报送出口申报,海关受理后签发出口申报受理证(수출신고필증)。

申报经受理的货物,应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装载到出境运输工具。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延长装载期限,最长至一年。

出口申报受理证是增值税零税率的凭证,也是出口用原材料关税退税(관세환급)的依据单证。申请退税时,进口环节已纳税额须能与出口实绩勾稽。

部分货物出口前另有程序。属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战略物资的,须先取得判定并申请出口许可;文化财产、废弃物与濒危物种(CITES)等则按各自法规取得许可。进口国要求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等,由出口商备齐后交付买方。

台湾 进口侧

台湾地区的进口通关由财政部关务署办理,进口报单通过「关港贸单一窗口」以电子方式报送。纳税义务人(进口人)可自行报关,也可委托报关业者代办,实务中以委托报关业者较为常见。

关税以 CIF 完税价格按《海关进口税则》征收。税则设三栏:第一栏适用签有协定或给予优惠的国家和地区,第二栏适用世贸组织成员及给予互惠待遇者(多数进口货物),第三栏适用其余来源。海关另代征营业税 5%,计算式为「(完税价格+进口税+货物税或烟酒税+烟品健康福利捐)× 5%」,依据为营业税法第 41 条。

小额免税方面,同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在新台币 2,000 元以下的,免征关税及海关代征的营业税与货物税。但同一纳税义务人在半年度(1 月至 6 月、7 月至 12 月)内适用该免税规定放行超过 6 次的,将被认定为频繁进口而不再适用。烟、酒及关税配额农产品本来就不在免税范围内。

自中国大陆输入的货物另有专门规定:货品分类表「输入规定」栏若列有 MW0 或 MP1 代号,分别表示不准输入或有条件准许输入;两个代号都没有的,该项大陆货物准许输入。相关清单由经济部门国际贸易署维护。此外,应施检验商品须向标准检验局(BSMI)报验,食品与化妆品则须符合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的输入查验与产品登录规定。

该路线的优先类目

其他路线

来源: 台湾财政部 — 海外网购虽容易 频繁进口要留意 · 台湾关务署 — 海关如何课征进口货物营业税 · 台湾关务署 — 进口货物应缴之税费有哪些 · 台湾关务署 — 大陆物品准许输入项目为何 · 台湾台北关 — 进口快递货物简易申报应注意及配合事项 · 台湾财政部法规系统 — 空运快递货物简易申报通关作业规定 · 台湾国际贸易署 — 大陆物品输入特别规定查询 ·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 — 化妆品产品登录专区 · 韩国关税厅 — 出口通关 · 韩国关税厅 UNI-PASS · 韩国关税厅 FTA 门户 · 韩国战略物资管理院 Yestrade ·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 关税法、对外贸易法 · 韩国农林畜产检疫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