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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 臺灣 通關說明

概覽

  • · 小額免稅:同批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徵關稅、營業稅與貨物稅;同一納稅義務人半年度內逾 6 次者列為頻繁進口,不再適用。
  • · 營業稅 5%,由海關代徵;另有推廣貿易服務費 0.04%、貨物稅(限法定項目)與菸酒稅。
  • · 委任報關業者非強制,納稅義務人可自行報關,但仍須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以電子方式申報。
  • · 快遞貨物依完稅價格分為 X1(文件)、X2(2,000 元以下免稅)、X3(2,001 至 50,000 元應稅)、X4(逾 50,000 元,須以一般進口報單申報)。
  • · 自大陸進口前,須確認「輸入規定」欄是否列有 MW0(不准輸入)或 MP1(有條件准許)。個人收貨的進口快遞貨物,收貨人須先完成 EZ WAY 易利委實名認證,海關始受理報關。

流程

韓國 出口端

韓國對一般貨物不課出口關稅。出口通關是向海關申報的程序:出口人自行或委任持照關稅士,於 UNI-PASS 遞送出口申報,海關受理後核發出口申報受理證(수출신고필증)。

申報經受理的貨物,應自受理日起 30 日內完成裝載於出境的運輸工具。有正當事由者,可申請延長裝載期限,最長至一年。

出口申報受理證是加值稅零稅率與關稅退稅的憑據。零稅率依加值稅法第 21 條(貨物之出口)辦理,申報時檢附出口實績明細表等文件(同法第 56 條、施行令第 101 條)。出口用原材料的關稅退稅則依《出口用原材料關稅等退還特例法》,該法第 14 條規定由出口申報受理證上記載為退稅申請人者提出申請。

部分貨物出口前另有程序。屬對外貿易法所定戰略物資者,須先取得判定並申請出口許可;文化資產、廢棄物與瀕危物種(CITES)等則依各該法令取得許可。輸入國要求的原產地證明書、衛生證明等,由出口人備妥後交付買方。

臺灣 進口端

臺灣的進口通關由財政部關務署辦理,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以電子方式遞送進口報單。報關可由納稅義務人(進口人)自行辦理,也可委任報關業者代辦,實務上以委任報關業者較為常見。

關稅以 CIF 完稅價格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課徵。稅則稅率設三欄:第一欄適用 WTO 會員及與我國有互惠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多數進口貨物),第二欄適用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第三欄適用不得適用第一欄及第二欄者;同時得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從低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自韓國、美國及中國大陸進口的貨物與我國並無協定,適用第一欄。海關另代徵營業稅 5%,其計算式為「(完稅價格+進口稅+貨物稅或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 5%」,法源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1 條。

小額免稅方面,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 2,000 元以下者,免徵關稅及海關代徵的營業稅與貨物稅。但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1 月至 6 月、7 月至 12 月)內適用該免稅規定放行逾 6 次者,將被認定為頻繁進口而不再適用。菸、酒及關稅配額農產品原本即排除在外。

大陸物品另有規定。貨品分類表「輸入規定」欄會列有 MW0 或 MP1 代號: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MW0 為「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MP1 為「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二者皆未列有者,該項大陸物品准許輸入,並免除輸入許可證。另應施檢驗商品須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報驗,食品與化粧品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輸入查驗與產品登錄規定辦理。

此路線的優先類別

其他路線

來源: 財政部 — 海外網購雖容易 頻繁進口要留意 · 財政部關務署 — 海關如何課徵進口貨物營業稅? · 財政部關務署 — 進口貨物應繳之稅費有那些? · 財政部關務署 — 大陸物品准許輸入項目為何? ·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 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應注意及配合事項 ·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空運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大陸物品輸入特別規定查詢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化粧品產品登錄專區 ·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1 條免稅範圍) · 財政部關務署 —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規定(MW0、MP1 定義)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推廣貿易服務費(費率與計費基礎)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關稅法》第 16 條(進口報關期限)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三欄稅率之適用對象) · 韓國關稅廳 — 出口通關 · 韓國關稅廳 UNI-PASS · 韓國關稅廳 FTA 入口網 · 韓國戰略物資管理院 Yestrade · 韓國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 關稅法、對外貿易法 · 韓國農林畜產檢疫本部 · 韓國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 出口及退運通關公告(關稅廳公告第 2025-73 號) · 韓國法制處 easylaw — 貿易制度Ⅰ(出口):關稅及加值稅退還